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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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和报送2023年大事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0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单位、部门:

为做好校史编纂有关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记录学校发展情况、重要事件和重大活动,根据史志编纂委员会工作安排,学校启动2023年大事记编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任务分工

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大事记内容范围(附件2),结合下表任务分工做好大事记编写工作。

责任部门

主要内容

党政办

学校综合类事项:例如上级机关来校的考察指导及兄弟单位的相互交流与合作

学校颁布的重要文件、组织重大活动

学校主要领导的活动安排

其他

教务处

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以及教育教学条件建设与发展

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批复立项等

学校的校企、校地合作情况;与外单位签订重要协议,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情况等

专业、课程以及综合工作的评估、认证情况

思政课程及课程思政的改革建设以及获奖情况

人力资源处

董事会、校务会及其他机构换届,副处级以上干部任职免职

学校所属单位、机构增减及隶属关系变更情况及人员编制增减情况

教师队伍建设情况:高层次人才引进、年度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定结果、重大师资培训项目等

人事工作、薪酬改革情况

科研处

省级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情况,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贡献项目情况

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情况,如国家社科基金委、教育部等项目等

学校及师生在科研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省市以上获奖情况

发展规划处

省财政专项资金批复、建设和绩效评价情况等

中长期规划执行与变更的重大事项

学生处

学生获省级以上奖励资助以及代表性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学生工作有关大事要事

招生处

学校招生工作及改革等有关大事、要事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有关大事、要事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情况

校友会

国内外重要校友情况,如捐赠、重大成就、获全国优秀或人大、党代表等

校友受到国家领导人、政府机关借鉴表彰等

校友来校开展的重要学术活动、师范演讲等

校友、校友企业与学校的合作事项

基建处

学校校园建设规划项目、基建项目开工、竣工及产权变更情况等

仪器设备管理中心、采购服务中心

学校重要招标活动、设备仪器购置及产权变更情况等

宣传部

筛选年度重要新闻100条

校园文化、大学精神建设等

团委

重要志愿活动开展情况,大学生三下乡活动等

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情况

学生社团以及举办的活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院发展大事及获得的重要荣誉奖励

思政课教师大练兵等

创新创业学院

双创工作以及双创活动获得的重要荣誉奖励

双创基地建设情况

双创教育导师队伍建设情况

其他单位、部门

对学校建设具有影响和贡献的事项

注意事项

上报的事项英包括“背景、时间、地点、任务、活动和结果”六要素,对于复杂事项可以辅以链接或图片说明

凡对学校软硬实力有影响的事件、活动均应归纳并上报;未尽事宜需要及时沟通,杜绝误报、漏报、错报等情况发生。

三、编写要求

(一)真实准确大事记要有时间、地点、事件、出席领导等。按年、月、日顺序逐条编写,涉及的资料、数据准确、真实。

(二)简明扼要。以客观叙述为主,避免主观评论和空话、套话,做到大事、要事不遗漏,脉络清晰,文字简洁精炼。

(三)有据可查。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进行认真回顾,详细查阅资料和档案,梳理分类汇总,做到疏而不漏,要而不繁。

(四)一事一条。大事记应以时间为顺序逐条记载,不可在一条之中同时记载两件以上事项。同一日中发生几件大事分条列明。

四、报送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事记编写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原则上为校史编纂联络人),请于5月11日(星期六)上午12点前扫码填报联络员信息。

大事记应按时间顺序、分月按日编排(格式参见附件1),成稿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定,请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文本报送至党政办公室机要信息科。

联系人:陈欣璐 联系电话:85898504

邮 箱:18829575059@163.com

附件:1.大事记编写范例

    2.西安翻译学院大事记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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