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档案工作,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和销毁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
五、负责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七、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八、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组织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十、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